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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微信专利诉讼平台

更新时间:2025-10-18      点击次数:4

什么是专利诉讼中侵权判定原则?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全部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先用权原则、实施公知现有技术不侵权原则、折衷原则、改劣发明原则、多余指定原则和反向等同原则。其中常用的判定原则为全部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其中全部覆盖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或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在包含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其他技术特征,则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所谓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虽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有所不同,但若该不同是非实质性的,前者只不过是以与后者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即等同特征,则仍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专利诉讼经常会伴随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等,深圳聚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团队作战取胜。湛江微信专利诉讼平台

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合法来源抗辩?专利法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专利法中规定合法来源抗辩,旨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从公平角度出发,让销售商在无过错情况下免除赔偿责任,善意的行为人应当受到合理的保护;二是督促侵权商品销售商积极举证,在诉讼中披露上游供货商,从而找到侵权源头,从根本上治理侵权行为。此外,合法来源抗辩制度有助于销售商完善进货渠道管理,警示实施侵权行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主要涉及以下两个要件:主观要件是被告不知道其所销售的产品系专利侵权产品;客观要件是所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也即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正常的商业方式取得的产品。对于合法来源抗辩,需要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比如合法的进货渠道,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具有相应的票据。销售商在进货时也应尽到审查责任,控制好源头,留存正规进货证明。如果发现侵权投诉,应及时处理,及时停止相应的侵权行为。宁波耳机专利诉讼专利诉讼案情如何走,分析到位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专利诉讼的财产保全?专利法规定,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因此,在专利诉讼中,当权利人认为侵权人的侵权证据不及时进行固定和保存的话,在后续诉讼中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此在起诉前请求法院加以固定和保护,是对侵犯专利权的临时救济。需要注意的是,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是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问题由法院决定,也就是说,要求保全广告、合同、发票、账册以及价值不大的样品等证据的,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专利诉讼中发律师函或警告函的注意事项?专利诉讼中,发送律师函或警告函并非权利人提起法律行动的必要前置条件,在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律师函、警告函通常能起到如下作用:(1)中断诉讼时效,如果在发现侵权后,权利人发送了确定请求的警告函,则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证明主观恶意,如果权利人曾经发送过警告函,侵权人仍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故意侵权。(3)作为侵权赔偿金额的判赔参考情节,我国专利侵权中设有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因为权利人较难证明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者因侵权所获利益,因此法定赔偿是常见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法定赔偿中,侵权的情节、性质、主观恶意等都是参考因素。因此,权利人如果能证明其发送过警告函,则很可能对法院认定侵权人的侵权情节、性质等提供参考,从而确定赔偿数额。对于不同的函件发送对象, 发函时所应尽的注意义务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原则上,向涉及侵权主体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发送警告函、律师函或告知函,都因为函件的受众范围较大、且发送后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较大,因而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以避免因发函不当导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导致自身的法律责任。专利诉讼如何发律师函?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间接侵权?随着科技进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有所转变,从简单的仿制到实质等同的侵权,又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或者诱导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这种行为确实给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害,如果不加以约束,将使得专利权人的权益受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直接侵权行为产生了帮助和诱导作用的,应当与直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专利权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1)直接侵权是间接侵权的前提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间接行为,并没有直接侵权行为的实施,就无法形成侵害专利权的行为。(2)实施了间接侵权行为;(3)间接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态;(4)侵权产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产品对实现涉案**技术方案不可或缺,且不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即除了用于**技术方案外没有其他合理用途。涉外专利诉讼的证据如何采集?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苏州家电专利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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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中,权属纠纷虽然不常见,但也是有的,特别是离职人员,用离职后发明申请起诉老东家的情况,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也要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在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期间或之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在实务中,专利权属纠纷案件通常包括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和专利权权属纠纷。《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中进一步提到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以及(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此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还提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属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原单位。湛江微信专利诉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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